摘要: 通俗法立憲主義的鼓起旨在回應議會主權所面對的實際挑釁,打破越權有效準繩的爭辯僵局,從頭定位議會主權與法治準繩的關系。一方面承襲了柯克、戴雪的傳統通俗法實際,另一方面又成長了德沃金、富勒的不受拘束主義實際資本,通俗法立憲主義旨在重構法院的憲法腳色的合法性,將法院塑造為配合體品德論辯的平臺。其實際訴求遭到來自司法、汗青和實質三方面的質疑,后來的實際修改也并不勝利。以今世英國的憲制圖景為對比,通俗法立憲主義固然補充了法令實證態度的缺乏,但偏離了司法決議情境化的法令實行,也打破了不成文憲法內含的權利均衡。作為一種規范性的實際,通俗法立憲主義的說明與建構雖有缺乏,倒是闡釋英國憲法多元面向的英勇測驗考試。
要害詞: 通俗法立憲主義;議會主權;法治;通俗法
1688年光彩反動以來,英國政治權利中間逐步由國王轉向議會,議會主權成為英國憲制的重要特色。與此同時,以柯克法官(Sir Edward Coke)為代表的通俗法學者懷著對現代憲法的浪漫想象,將通俗法界說為“超越記憶之外”(immemorial)的習氣。[1]至此,議會主權與法治準繩的關系是研討英國憲法無法繞開的題目。戴雪(A. V. Dicey)在《英憲精義》中對二者的關系有著精辟的論述:“議會主權運轉所至,必回宿于法令主治,而法令主治不特請求議會出而應用主權,並且請求議會的主權以法令精力而應用。”[2]
但是,20世紀以來英國的憲制實行逐步偏離戴雪最後的假想。20世紀初期的所有人全體主義海潮和行政權的擴大挑包養網 釁了戴雪所懂得的法治,“二戰”后歐盟法的憲法化、司法能動的加強、權利下放政策的推動等一系列變更對議會主權形成沖擊,戴雪所保持的議會主權與法治準繩的融會在實際眼前逐步掉往清楚釋力。在此佈景之下,英國公法學界呈現了關于通俗法立憲主義(common law constitutionalism)的論辯。[3]
本文重要分為四個部門:一,先容通俗法立憲主義鼓起的佈景,側重剖析鼓起前的實際挑釁與智識比武;二,考核通俗法立憲主義的實際主意;三,梳理對通俗法立憲主義的批駁看法以及平易近主化修改途徑;四,從英國的憲制圖景中從頭思慮議會主權與法治的關系。盼望借此會商,評述通俗法立憲主義的實際意義與疏漏。
一、舊憲法的斷裂:議會主權與法治準繩的張力
自20世紀70年月以來,英國社會由誇大供給同等的公共辦事的貝弗里奇時期轉向推重不受拘束市場和治理主義的撒切爾時期。在新的時期鏡像中,公法學者開端從頭思慮議會主權和法治的關系,近三十年來繚繞越權有效準繩(ultra vires)的爭辯是這一思慮在司法範疇的集中開釋。[4]通俗法立憲主義更是直接回應議會主權遭到挑釁的實際,主意議會主權是通俗法成長的產品,“法院可以經由過程修正或顛覆這一準繩來限制或覆滅議會的權利”。[5]
(一)舊憲法正在逝世亡
依據英國粹者韋農·波格丹諾(Vernon Bogdano)的不雅點,舊英國憲法包含兩個部門:白芝浩闡釋的剖析退化經過歷程和戴雪提出的議會主權準繩。白芝浩保持以柏克式的概念往懂得英國憲法,憲法是不竭退化的鮮活無機體。戴雪在《英憲精義》中將議會主權界定為英國憲法的基礎準繩,保衛議會主權的至上與盡對。20世紀60年月之后,跟著權力話語的蓬勃成長,“大都人虐政”題目成為實際的考量,議會從權力的守護者改變成要挾權力的潛伏原因,法院的司法能動性加強,舊英國憲法正在逝世亡。[6]詳細而言,議會主權遭到以下三方面的挑釁:
起首,議會主權準繩與歐盟法至上準繩之間的沖突加劇。1973年英國參加歐共體,這意味著議會能夠要遭到更高的法令次序的束縛。在1989年至1998年的法克托泰姆(Factortame)系列案中,英國終審法院(上議院)判決一項1988年《商船法》(Merchant Shipping Act 1988)的部門內在的事務因違反歐共體法而不予實用。[7]2002年約翰·勞斯法官(Sir John Laws)在索伯恩(Thoburn)案中提出,英國1972年的《歐共體法》是憲法性法令(constitutional statute),不克不及經由過程籠統的立法而廢除。[8]
其次,自1997年新工黨上臺以來,當局在蘇格蘭、威爾士、北愛爾蘭和年夜倫敦地域奉行權利下放政策,英國國度構造也浮現出偏聯邦制的顏色。[9]1998年英國議會經由過程《蘇格蘭法》《威爾士當局法》和《北愛爾蘭法》,詳細規則處所自治權利范圍與中心權利保存範疇。依據斯維爾通例(Sewel Convention),未經蘇格蘭議會批准,英國議會凡是不在權利下放的範疇內立法,這一憲法通例異樣實用于威爾士與北愛爾蘭地域。固然權利下放不同等于聯邦制,議會在實際上隨時可以經由過程立法撤消權利下放,但在實行中議會不太能夠違反政治通例。跟著權利下放的不竭推動,平易近族分別主義也愈演愈烈。在蘇格蘭平易近族黨的煽動下,2014年蘇格蘭舉辦了自力公投,挑釁英國作為中心集權的單一制國度的憲制設定。
最后,1998年《人權法》的出臺付與法官更年夜的權利,英國的司法審查逐步走向“憲法性司法審查”。[10]在《人權法》制訂之前,年夜法官賽德利(Sedley)就曾斷言議會主權正被“王在議會”和“王在法院”雙主權的憲制情勢代替。[11]之后,跟著《人權法》的出臺,英國樹立了弱型違憲審查機制。固然議會對法令的有用性享有結局的決議權,可是法院應該依照與《歐洲人權條約》分歧的方法說明議會立法和次級立法。在議會立法或次級立法與條約權力相抵觸時,法院有權發布“紛歧致宣佈”。“作為憲法的符合法規性現實,議會應當是至上的;可是作為憲法的實行,議會曾經經由過程制訂《人權法》將嚴重的權利轉移給了司法。”[12]
總的來看,議會主權遭到了挑釁。《人權法》在必定水平上反應出立法、行政與司法三者權利分工的變更。固然英國沒有成文憲法,可是《人權法》中的權力卻具有成為基礎權力的趨向。議會立法的默示廢除準繩(后法優于前法,前屆議會不克不及束縛后屆議會)的實用范圍遭到必定的限制,舊憲法在新的憲制實行中遭到史無前例的沖擊。
(二)含混核心:關于“越權有效”準繩的爭辯
1977年英國粹者威廉·韋德(William Wade)在《行政法》(第4版)中初次提出越權有效準繩是司法審查的基礎準繩,公共機構在權限范圍內做決議,但不克不及超出權限。[13]對越權有效的遵守意味著議會是英國憲法的軸心,當局和法院遵從于議會心圖。
十年后,倫敦年夜學奧利弗(Dawn Oliver)傳授針對越權有效準繩倡議進犯。她指出越權有效不克不及實用于對不符合法令定權利、君主特權等範疇的審查,所以司法審查的基本應該從越權有效轉向對個別的維護以及權利的把持。[14]之后,保羅·克雷格(Paul Craig)、約翰·勞斯、杰弗里·喬威爾(Jeffrey Jowell)和T. R. S.艾倫(T. R. S. Allan)等學者紛紜參加論爭,批駁以議會心圖為基本的“越權有效”準繩,并提出與之抗衡的“通俗法形式”。“通俗法形式”可以劃分為以克雷格為代表的溫順派和以約翰·勞斯為代表的保守派,前者認可通俗法可認為司法審查供給合法性根據,可是并不否定議會主權的存在;后者則以為通俗法效率高于議會立法,甚至議會主權自己就是通俗法的發明,法院有權顛覆議會立法。兩派都積極主意司法發明的法令現實,司法審查的合法性可以立基于通俗法之上。[15]並且,越權有效準繩因其擁有過年夜的彈性空間,不克不及說明司法審查尺度的變遷,也不克不及為實際的權力保證供給實在可行的尺度,從而淪為司法發明的“遮羞布”。[16]
劍橋年夜學的福賽傳授(Christopher Forsyth)和艾略特傳授(Mark Elliott)從戰略性的角度為越權有效準繩做了辯解。他們熟悉到越權有效準繩的缺點與缺乏,試圖經由過程修改越權有效以完成司法發明與議會至上的息爭。[17]他們以為,一方面,從適用主義的態度來看,越權有效準繩可認為年夜部門的司法審查供給支撐,特殊是當觸及對法定權利的審查時;另一方面,對越權有效的否認意味著對議會主權的挑釁。在新的憲制次序未到來之前,議會主權一直是英國憲法的基礎,在此基本之下屬法造法才得以鼓起與成長。“越權準繩不是什么‘神話’或許‘遮羞布’,而是議會和法院兩個部分之間權利均衡的標志。”[18]所以,應該以說明性而非抗衡性的話語為司法審查供給合法性支撐。
這是一場關于司法審查合法性的爭辯,可是論辯兩邊的追蹤關心點并不雷同。來自劍橋年夜學的艾倫傳授以為,虛擬的議會心圖作為一種議會主權的辯解戰略是勝利的,卻回避了法官憲法腳色的符合法規性這一要害題目。[19]他指出今朝的會商存在兩方面的題目:一是落進情勢主義的概念之中。論辯兩邊糾纏于有益的概念、話語之爭,試圖追求簡略單方面的謎底。二是曲解了英國的權利分立。在英國的憲制傳統中盡對的分權是風險的,司法審查的合法性只要在詳細的現實之中才幹加以判別。[20]
所以,關于越權有效的論辯逐步淪為有益的概念之爭,英國公法急需新的實際建構來應對實際挑釁。在此佈景之下,通俗法立憲主義開端呈現,經由過程聯絡古典通俗法實際與新的憲法實行,從頭審閱法院在全部憲制構造中的位置。畢竟通俗法立憲主義可否回應時期需求,本文會進一個步驟梳理通俗法立憲主義的實際頭緒。
二、通俗法立憲主義的主意及其實際資本
通俗法立憲主義發端于20世紀八九十年月,[21]重要代表人物有艾倫、約翰·勞斯、杰弗里·喬威爾、保羅·克雷格、奧利弗等學者。今朝,通俗法立憲主義尚未構成連接分歧的實際系統,分歧學者有分歧的主意與偏向,可是他們所追蹤關心的主題(司法審查的基本、分權、憲法價值與憲法權力等)絕對分歧,不雅點彼此相干。
(一)通俗法立憲主義者的群像與主意
依據托馬斯·普爾(Thomas Poole)傳授的總結,通俗法立憲主義重要包含以下六個主意:1.政治配合體是依據一組基礎價值樹立起來的;2.政治決議計劃是(或應該是)在產生爭議時斷定基礎價值的請求的經過歷程;3.通俗法是政治配合體基礎價值的重要載體;4.比擬之下,日常的政治并紛歧定與基礎價值相聯絡接觸;5.公法由一組高位階的準繩和權力組成;6.司法審查中的論證和決議計劃是(或應該是)以價值為導向的。[22]這些主意可以分為兩類論據:一類是描寫性論據,另一類是規范性論據。
在描寫性論據中,通俗法立憲主義者常常援用17世紀“現代憲法”的汗青資料,特殊是年夜法官柯克的判決,打造司法自力的英國故事,[23]以論證通俗法持久施展著抵抗不公理的立法的效能。保羅·克雷格是這類主意強無力的提倡者,他經由過程描寫通俗法的長久汗青闡明汗青上法院不是以立法意圖為限停止裁判,而是以通俗法形式停止推理。[24]作為法官的勞斯異樣留意到柯克判決的主要性,以為柯克的陳說很好地闡明了法院在溫斯伯里(Wednesbury)案之前就以感性和法令的名義規范權利的行使,[25]借此表白退化的通俗法對品德準繩的耐久看護。[26]
在規范性論據中,通俗法立憲主義的動身點是社會是由一套關乎人類實質需求的基礎價值構成,詳細表示為一系列的品德準繩,其基礎在于康德意義上的自治,即人是目標而不是手腕。[27]勞斯以為“公法學者的義務在于追隨一個好的憲法”,他公然挑釁議會主權,主意維護憲法權力以及通俗法的高等法位置。[28]艾倫否決法令準繩與政治品德的割裂,保持權利的分立與制衡必需在政治品德的語境中睜開,議會與法院共享主權,彼此停止憲法上的對話。[29]克雷格和喬威爾固然保持通俗法形式的合法性,可是明白地熟悉到議會擁有終極決議權。[30]奧利弗以為議會固然遭到政治原因的限制,但還是法令主權者。[31]
今朝,通俗法立憲主義已構成豐盛多樣的闡述,此中艾倫傳授在這一範疇的著作絕對完全、體系。為便于分析,下文將以艾倫的不雅點為主線睜開闡述。總的來說,艾倫的不雅點可以總結為以下三個方面:
其一,法治是英國立憲主義的準繩,法院行動的合法性來自其對法治的保衛,而非對議會主權的遵守。應該擯棄情勢主義法治訂定合同會至上論,保持法治的本質性意義,維護每小我的自治與莊嚴。
其二,通俗法包括了一套連接的權力不雅念和法令準繩,在某種意義上,通俗法優于議會立法。起首,通俗法作為合法行動規定,是對自生自覺的規范次序簡直認,反應出配合體的基礎價值。並且,經由過程遵守先例,通俗法法官既堅持了法令準繩的融貫與分歧,又不竭更換新的資料對于權力與公理的熟悉;其次,司法裁判的個案性很好地和諧了公正公理與廣泛性規范之間的關系;最后,通俗法法院是公共論辯的最佳平臺。由于抗衡式的訴訟構造和當事人中間主義的形式,法院比議會更能維護論辯不受拘束,表現出同等、尊敬個別的憲法精力,從而激起公平裁判與國民義務。
其三,分權是英國憲法的支柱,法院可以依據法治的請求把持議會和當局。法院的腳色不限于實用制訂法,並且可以訴諸法令準繩,甚至是最基礎的實體性價值,以限制不公平的立法或分歧法的行政行動。進一個步驟而言,對議會立法的限制性說明與謝絕認可法令的效率沒有顯明的界線。
艾倫的實際將基于實行感性的通俗法思惟成長成關于憲法公理的學說。他所主意的通俗法立憲主義以豐盛的實際資本作為支持。一方面,他繼續了傳統的通俗法學說,誇大通俗法與權力以及品德準繩的自然聯絡;另一方面,他挖掘了不受拘束主義實際資本,主意通俗法法院是配合體價值決議計劃的平臺,在處置有關公理的題目上,通俗法裁判優于立法經過歷程。
(二)對傳統通俗法學說的吸納:通俗法是對個別權力的保證
傳統的通俗法學說誇大身手感性和對小我權力的保證。這一學說主意通俗法作為準繩的聚集,自己包含著憲法品德,供給著一套自力的關于公理和權力的不雅念次序。在此基本上,艾倫衝破實證主義所主意的制訂法優于通俗法的不雅包養網 念,以品德不雅念整符合法規律,從頭思慮制訂法與通俗法之間的關系。
通俗法法令人誇大的是經歷的身手感性而非抽象的情勢感性,他們在搜集和收拾的任務中發明處理爭議的方式,逐步構成關于權力和感性的廣泛共鳴。“法令自己一直在尋求一種它不竭趨勢之完善。”[32]分歧于基于政治讓步而制訂的議會立法,通俗法作為一種退化的感性,不受制于長久的當局目標,反應出配合體追隨公理、保證權力的經過歷程。關于這一點,柯克有著具體的論述:
由於感性乃是法令的性命,因此通俗法無非就是感性罷了,它可以被懂得為經由過程長時光的研討、沉思和經歷而完成的感性之身手性的完善成績,而不是通俗人的生成的感性……經由過程良多代人的實行,英法律王法公法才由有數巨大的、博學的人予以完美和細化,借助于漫長的汗青,才生長得對管理本王國而言是這般完善,就像陳舊的規定可以公平地證實的;沒有人會比通俗法更有聰明,由於法令乃是感性之美滿狀況。[33]
“立法與司法何者至上”“通俗法與制訂法何者優先”,此類題目在柯克的語境中并不存在。柯克更追蹤關心法令是什么以及若何經由過程身手感性將分歧的規定糅分解一個全體。“在每一案件中,恰是法官受過練習的感性將分歧的法源拼合在一路從而發明全部法令(柯克稱之為法令的完全感)應當對于擺在他眼前的這個題目如何作答。”[34]法令整合的題目代替了權利抗衡的題目。法令才是第一流的感性,一切割裂法令完全感的行動都能夠被鑒定為有效。違反權力和感性的廣泛共鳴恰是對法令完全感的損壞。這一點在邦漢姆(Bonham)案的判決中表現得尤為顯明。[35]恰是承襲了柯克對于“法令完全感”的誇大,艾倫指出制訂法和通俗法配合組成作為一個全體的“法令之毯”(tapestry of law)。[36]對二者的法令位階的固化是一種割裂全體的單方面做法,權力不雅念和品德準繩應該完全地安排法令的實用與說明。
艾倫主意通俗法與權力的慎密聯絡接觸以及通俗法法院對于法治的主要感化。經由過程論述戴雪的法治不雅,艾倫奇妙地停止了論證。“小我權力作為政治次序基本的思惟蘊涵于戴雪的法治不雅念。”[37]分歧于一種先驗式的界說,戴雪將權力和保證權力的司法接濟牢牢聯絡接觸在一路。他以為權力內化于英國憲法之中,法官可以依據通俗法精力做出分歧于議會包養 立法意旨的說明。法官的說明是依據身手感性的再發明,是對個別權力和法治的保衛。對此,戴雪在《英憲精義》中有著詳細的論述,“政體的天生與國民的生涯有親密關系,英憲非一次立法所制訂,是千百年來法院替私家權力力爭而獲得的成果”。[38]于此,艾倫援用了洛克林對戴雪的評價,以為戴雪的思惟混雜了“古典與古代的話語:傳統與感性……古代軌制情勢和現代憲制文明”。[39]
(三)對不受拘束主義實際資本的挖掘:通俗法裁判優于議會立法經過歷程
德沃金(Ronald Dworkin)和富勒(Lon L. Fuller)的實際為艾倫的學說供給了論證根據。在某種意義上,德沃金所做的任務與戴雪相似,二者都否決僅僅從法式意義上懂得法治,尋求一種本質性的公理。[40]富勒主意的法令的內涵品德性則與柯克秉持的法令的完全感存在著某些聯繫關係,[41]超出了情勢主義的法治不雅,尊敬人作為擔任的感性舉動主體。
德沃金保持政治整全性(political integrity)是一種政治美德,主意“國度根據某一組融貫的準繩舉動(即便其國民對對的的公理和公正準繩現實上是什么有爭議)”。[42]準繩意味著包涵復雜的現實與多樣的前提,可以或許更好地看護小我權力而非公共政策,決議的做出需求充足的論辯與來由的證成。而古代議會逐步成為當局的東西和選平易近的代言人,重要承當公共政策的制訂與立法的本能機能,無法分歧地貫徹準繩。
比擬之下,司法的合法性依靠于裁判的整全性,法院更能保持準繩的融貫。裁判的整全性請求法官假定法令是依據一套分歧連接的公理(尊敬品德權力)和公正(尊敬制訂法的請求)的準繩建構的。在裁判中,法官需求停止建構性的說明,跳脫出“法官是發明仍是創制法令的老題目”,從而完成法令文本的意義、法官本身的價值不雅念與配合體的品德共鳴三者的視域融會。在這種意義上,“法院是法令帝國的首都,法官是法令帝國的貴爵”。[43]艾倫轉述德沃金的話來闡明法官的憲法效能:
他(法官)對法令的結論必需尊敬先前司法判決和成文法令的恰當請求:那些接收完全性說明幻想的法官,經由過程極力在一些關于國民權力和任務的分歧準繩中,找尋對他們配合體的政治構造和法令準繩的最具扶植性的說明來判決疑問案件。[44]
艾倫將整全性實際用于說明權利分立,從頭思慮立法、行政與司法三者之間的關系。起首,不存在不受限制的議會主權,這些限制存在于分權的憲制構造之中。不外,限制范圍無法先驗地規則,需求依據詳細現實判定;其次,司法審查的合法性不再受制于議會心圖,而是起源于更深條理的政治品德,順應于權力維護的效能定位。通俗法和憲法通例對議會立法存在制約,對成文法的限制說明相當于在某種情況下謝絕認可法令的效率;最后,行政機關同時受制于議會主權和司法主權,對行政行動的審查應該從兩個條理睜開:當局對議會的政治義務與法包養 院的司法審查。[45]
富勒將法令界定為“使人類行動遵從于規定之治的工作”,是“國民與當局之間目標取向互動的產品”,而非“單向度的威望投射”。[46]富勒提出八項符合法規性準繩,保持法令的內涵品德與實體公理之間的聯絡接觸。“依據未公然的或溯及既往的法令來判定他的行動,或許號令他做不成能的工作,這些都是在向他表白:你完整疏忽他停止自我決議的才能。”[47]法式公理保證一切人都可以介入法令規定的辨認與評判,進而促進國民的法治認同。
富勒留意到在通俗法法院中當事人的介入使得裁判浮現出一起配合的特征,當事人可以以有利于本身的方法供給證據和選擇論辯來由。[48]艾倫進一個步驟指出,通俗法對法式的器重保證當事人作為自治的品德主體(autonomous moral agent)的莊嚴,促進關于公理題目的同等對話,從而付與裁判成果以合法性,通俗法司法也具有包養網 了相似于平易近主的內涵品德品德。[49]通俗法裁判表現出對于共享的人類目標的闡釋,在今世的語境下歸納為對憲法公理的探尋。所以,富勒對法令實證主義的批評是從現實的統治技巧層面轉向立憲主義的層面,從東西主義視角轉向國民權力視角,表達了一種法治的不受拘束主義或立憲主義幻想。[50]
在此基本上,艾倫將會商延長到共和主義的層面。國度與國民之間的關系被視為政治配合體的品德成員之間的關系,通俗法裁判維系著成員之間的品德論辯。國民經由過程抗衡式訴訟停止不受拘束論辯,超出小我成見,從年夜大都人認可的公平態度介入裁判,告竣對別人不雅點和來由的真摯懂得。[51]所以,“作為處理公理題目的方式來說,通俗法在良多方面都優于立法經過歷程”。[52]
綜上,通俗法立憲主義是對英國憲制構造的從頭定位。一方面,通俗法立憲主義為法院行動供給自力的合法性起源。通俗法不只形塑對制訂法的懂得,甚至影響制訂法的效率;另一方面,通俗法立憲主義以品德準繩總攬憲制設定,法院成為形塑配合體共鳴的平臺,從而建構以法院為中間的新的憲法次序。
三、關于通俗法立憲主義的批駁與修改
通俗法立憲主義的鼓起與英國國際的政治憲法論和法令憲法論之爭有著親密的聯絡接觸。[53]托馬斯·普爾傳授評價通俗法立憲主義為不受拘束規范主義的變體,他以為通俗法立憲主義是二元主義的憲制實際,區分立法經過歷程的日常平易近主政治與通俗法法院的憲法政治。[54]通俗法立憲主義衝破了議會至上的傳統懂得,天然遭到不少質疑和批駁,批駁者年夜多從司法、汗青以及實質三個層面睜開批駁。[55]
(一)司法層面的批駁
司法層面的批駁以托馬斯·普爾傳授為代表,他經由過程梳理通俗法立憲主義的實際頭緒,進而提出本身的不雅點:通俗法立憲主義過于幻想化,不合適司法實行的真正的狀態,法院現實上無法承當起配合體的價值決議計劃效能。
普爾基于以下來由睜開闡述:
1.訴訟中的三方構造過于狹窄,不克不及包容更年夜范圍的競爭性不雅點,也不克不及知足國民介入的需求。通俗法法院無法成為謹慎決議基礎價值的公共論壇,更無法承載共和主義的幻想。
2.司法審查所看護的題目過于單一,僅限于當事人權力保證,疏忽當事人的行動場域,不具有多元中間式的關心。司法判決的邏輯性請求一種絕對穩固的法令范式,從社會周遭的狀況中抽象出爭議現實,并予以概念化包養 的表述,劃分紅一系列嚴厲差別的案件類型。傑出的政治論辯是一種體系的論辯,需求斟酌到相干的周遭的狀況與影響,這類論辯無法在單一題目框架下發揮。
3.司法審查尺度絕對固化,訴訟主意必需基于配合接收的論證類型(如符合法規性準繩、法式公理、合法等待、分歧感性準繩等)而睜開。為了防止司法裁量權濫用和司法干涉政治的指責,法院在新類型的引進和舊類型的機動說明方面往往反映癡鈍。
4.司法審查具有中心層面的價值,并非直接指向關于公理的最基礎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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